|
|
| |
| 法律法规 |
|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|
| 2005-01-28 10:04:15 |
|
(已经被浏览857次)
|
| 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》已经2004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。
市 长 王岐山
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一日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,促进首都经济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,依照本办法进行补偿安置。 |
|
|